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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西北油田分公司
1.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I级(2米≤hw≤5米)、Ⅱ级(5米
30米)。 2.当气温高于40℃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浓雾、暴雨(雪)、雷电、沙尘暴等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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