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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公司加强直接作业环节 安全管理十条措施


1、检维修作业和装置投产业主方负责人 未明确、方案未审批、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未 开展的,不得施工和投产。 2、生产厂区必须实施门禁管理,进场作 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入场许可证。 3、承包商管理人员不在现场带班、现场 未成立作业班组、监护人员不在现场的,不 得施工。 4、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业 主、承包商双方共同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必 须由业主方技术人员组织。 5、施工作业必须进行信息公示,高风险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视频监控。 6、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必须进行合法分包 承诺,开工前业主必须开展分包合法性确认, 日常运检维项目不得分包。 7、实施承包商全员实名制和积分考核管 理,不合格人员(包括监理)不得进入施工 现场。承包商(分包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 为自有人员。 8、高危作业和非常规作业必须执行作业 许可制度,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段必须进行 升级管理。 9、多个承包商同时施工的交叉作业现场, 业主方必须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 调。 10、专业监督部门必须按计划做实作业 现场巡查和违章查处,有权叫停一切违章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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